任何成年人可以在精神仍有能力行事時,在兩名年滿18歲的見證人面前以書面形式簽署遺囑,指示其遺產將如何分配。遺囑 /「平安紙」可以是自行訂立或由律師草擬。見證人可以是指定的遺囑執行人,但不可以是遺產受益人或配偶。